投入300万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
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奔涌。成都该如何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记者今日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从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涵养产业生态三个方面提出了九条专项政策。 智慧城市 据了解,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印发实施的《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已过有效期。成都市新经济委等相关部门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深圳、贵阳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从契合国家发展新要求、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巩固提升城市发展新优势三个维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大数据的活力在于应用。在深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方面,《专项政策》明确,成都将支持打造数字化企业,支持构建数字化产业链,鼓励培育数字化生态,并给出了“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例如,成都将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或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支撑。在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专项政策》提出,成都将培育大数据企业主力部队,打造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其中,成都将对自主投资建设且通过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按照该项目建设成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时成都还将大数据企业纳入成都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和成都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给予直投或跟投,支持高成长性大数据企业快速壮大规模。 在涵养产业生态方面,成都提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协作互动。其中,对于获批省级以上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其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功能区核心大数据产业园区专业化运营机构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导编制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大数据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